一、基本資格:
符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認定,並屬於重點培育之產業對象,數位內容、資通訊軟體、文化創意產業,以這三種為優先進駐對象。
二、需求訪談:
中心將派遣專案經理與進駐企業訪談,介紹中心資源,並了解進駐計畫與需求。
三、計畫審查:
廠商繳交進駐申請表、進駐營運計劃書、與財務報表等資料,育成中心將擇期辦理技術與營運審查會議。
四、進駐手續:
通過審查後,即可至育成中心辦理進駐程序等行政事項辦理,並應於接獲本中心核准書面通知14日內,送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進行投資申請審查,通過後始取得營業登記進駐資格。
五、正式營運:
廠商正式搬遷,進行空間裝潢、辦公家具購置,育成中心長期追蹤輔導,每年進行續約審查。
六、續約審查:
前三年需要一次進駐審查,第四至六年需要一次延駐審查,後則需每年進行續約審查。
以上時程,在正式收到申請書等文件後,通常約三至五週即可完成進駐。









